6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从源头上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遭受家庭暴力等问题,按照民政部的部署,我省8个市县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缺乏家庭监管儿童等受侵害问题日益突出。为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保护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省民政厅决定,在洛阳市、安阳市、焦作市、许昌市、漯河市、兰考县、永城市、汝阳县等8个市、县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按照要求,各地要在城乡基层建立社区儿童服务中心,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开展对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暴力等困境儿童的排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指导社区儿童服务中心开展活动,督促村(居)委会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探索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等。
各地还要明确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记者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