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法院院长徐薇坐在审判席上 记者 邓万里/摄
在担任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院长之前,徐薇曾是郑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多次审理大案要案。昨天,一起“公交车肇事致2人死亡案”开庭,时隔六年,她再次担任审判长。
院长回归审判庭,成为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真实践行。
事件
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案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王某到庭。”昨天9时40分,随着中原区法院院长徐薇敲响法槌,一起曾引发民众广泛关注的“公交车肇事致2人死亡案”正式开庭。徐薇坐在审判席中间,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16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公交车沿华山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郑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面包车又被一辆来不及制动的小轿车追尾,导致面包车驾驶员郑某及乘车人王某受伤,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请求路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经交警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应依法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析
A:哪些院长审案?
科班出身、有经验
作为有着27年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徐薇曾担任郑州中院刑二庭庭长,主审过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彬雇凶杀妻案等重大案件。
不过,自从2006年担任中原区法院院长,徐薇几乎不再办案。但在2008年,她曾主持审理一起抢劫案。
事实上,法院院长审案,已愈发鲜见。留下审案记录的院长,多是标准的法律人:科班出身,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
今年5月28日,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留守妇女遭遇车祸的民事赔偿上诉案。
河南知名度最大的由院长审理的案件,是轰动一时的黄勇杀人案。2003年12月9日,如今的省高院副院长、时任驻马店中院院长的袁永新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此案。
B:院长都审哪些案?
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
哪些案子会入院长的“法眼”?目前法律并没有对此予以明确规定。
不过,2007年3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二条指出他们参加合议庭审理下列案件:1.疑难、复杂、重大案件;2.新类型案件;3.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4.认为应当由自己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徐薇昨天审理的这起案件争议较小,并不在上述四类之列。不过,徐薇称,她更看重的是自己这种举动的示范作用,以此带动副院长、庭长实现“法官”角色回归,解决司法实践中个别法官不愿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问题。
在法律上,院长所拥有的审判权与其他法官并没有本质差别。不过,不少重大疑难案件的判决,还是由领导审批,或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院长为啥较少审案?
法官职业化问题所致
检索公开报道发现,除了上述案件及确山法院王芳2010年10月审理一起抢夺案、开封县法院院长李鸿斌2013年12月审理一起拐卖儿童案、汝州法院院长杨长坡今年5月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以外,绝大多数法院院长没有留下审案记录。
“院长会被大量的行政或管理事务缠身,一般不再亲自办案,多数通过听取汇报等方式来实现审判职能。”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认为,少数院长觉得只要管好法官就行了,具体审案是法官的事儿。
徐薇坦言,除了院长,这种现象在一些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甚至庭长身上都存在,导致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长期困扰法院。而在一些专家看来,院长不审案现象,是法官职业化的问题。
不过,《意见》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以外,每年都应当参加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审理案件”。
D:院长审案有啥意义?
回归法官职业本色
昨天的庭审上,中原区法院法官孔凡松作为合议庭成员,觉得受益匪浅。
“庭上,徐薇院长多次和我交流,她认为,不仅要听被告人是怎么说的,还要观察被告人的一举一动,甚至神情。这关系到被告人是否如实供述,或真实悔罪。”孔凡松说,这些在法律教材上学不到。
“现在的法官多数是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虽然有很强的法理基础,但庭审是他们的弱项。”徐薇称,她正是希望通过担任审判长,达到“传帮带”的目的,更好地解决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徐薇说,中原区法院已经开始尝试新型合议庭建设,从制度上说,副院长每月至少要办2个案件,而庭长每年至少要办50个案件。打破原有的合议庭组成模式,即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
其实,这些带“长”的法官的职能转变,正是司法改革进程中,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真实践行。目标很简单:回归审判席。(记者 赵强 实习生 周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