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高部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北京军区司令员 张仕波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这一重要论述,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军队建设领域的具体运用,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部队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崇尚法治是建设正规化军队的重要前提,夯实强军之基必须首先强化法律至上的理念。我军的发展壮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益于治军严明。要引导官兵充分认识到,法规是神圣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依法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法规是科学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按法规办事就是按科学办事;法规是管用的,依法办事工作效率就高,矛盾问题就容易解决;法规是严肃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严格遵守法规制度,谁违反了都要严肃惩处。
法治素养直接关系部队建设的质量层次,夯实强军之基必须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法治素养是现代军人必备的基础素质。要加强学习培育,把法规制度纳入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和各类集训,使之真正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狠抓点滴规范,把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到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使法治内化为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重视文化熏陶,使官兵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敬畏法规、遵守法规。
法规制度不落实比没有法规危害更大,夯实强军之基必须切实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要严明责任机制,把落实法规的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严密监督机制,既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纪委和机关的监督职能,又重视发挥基层官兵的监督作用;严格考评机制,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推动法规制度有效落实;严肃奖惩机制,对依法办事的大力宣扬表彰,对违反法规制度的及时查处,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起着示范导向作用,夯实强军之基必须坚持从严治官、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守法,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秉公用权,树立权力服从法规的思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带头改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以良好的作风形象影响和带动部队,凝聚起强军兴军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