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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的庭审 将电视、网络、微博直播

2014-04-01 01:38:12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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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件的庭审

    将电视、网络、微博直播

    身为公职人员,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这可不行。省高院发布消息,今起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将“开打”贪污贿赂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买官卖官、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

    重大敏感案件要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电视直播或微博直播;所有适用缓、免刑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都要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然后上报省高院刑二庭备案。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去年:13名厅级干部,123名处级干部因受贿被判刑

    据统计,去年,省高院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951件,判处犯罪分子28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123人。

    以受贿罪判处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无期徒刑;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省委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无期徒刑,判处安阳市原政协主席赵微有期徒刑12年。加大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648件,判处犯罪分子1026人。

    今年:重点打击民生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

    活动要求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打击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买官卖官、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庭审电视直播、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要加强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求:判缓刑、免刑的要报省高院备案

    省高院要求,要从严把握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适用缓免刑的条件,实行缓、免刑备案制度。

    在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全面分析被告人犯罪动机、目的、数额、手段、犯罪后果和社会影响以及是否投案自首、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各种因素的前提下,综合评定,准确适用,避免缓、免刑适用不当造成消极影响。

    所有适用缓、免刑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均要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层层报省高院刑二庭备案。

    线索提供 乔良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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