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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一律强制报废

2014-03-27 01:27:33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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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管所提醒:6年内小型汽车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

    开报废车,吊销驾照,最高罚款2000元

    针对新的车辆报废办法,昨日,郑州市车管所民警提醒市民一定要记得及时对爱车进行审验。

    去年5月1日实行的新报废标准要求: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等业务;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根据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检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检。

    如果连续三个审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如果继续驾驶已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郑州市两家回收企业:1.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金水东路与新107交叉口向北300路东,联系电话:13603846868。

    2.郑州三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二七区侯寨乡郭小寨村,联系电话:86062398。

    郑州晚报记者 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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