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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不能一“卖”了之

2014-03-13 02:16:56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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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企改革,不能一‘卖’了之,或者一‘股’了之,或者走到混合所有制就一‘混’了之,而是应该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国企改革的核心。”全国人大代表、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振甫在接受郑州全媒体记者采访时,今年两会,他非常关注国企改革,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这既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确了方向,也在路径上给予了指导。”郭振甫开门见山的讲述了自己的观点:国有企业改革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纲,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实行混合所有制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

    郭振甫说,国有企业占有很多资源,包括人、技术等,应该通过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帮助国有企业追求更大的效益和效率。

    郭振甫说,现在很多国有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存在政企不分,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状况,还没有做到把个人命运和企业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

    “因此,真正形成法人治理结构才是关键的。我觉得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习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其实是一样的道理。要真正形成这种法人治理结构,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郭振甫表示,混合所有制应当是一个前提条件,但绝对不是本质。

    郭振甫建议,国有资本应该更多地向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集中,比如矿山、稀土、石油等,必须保持100%国有资本的绝对控制地位,也可以防止放开后带来的权力寻租等不良现象。而在其他完全竞争性的领域和完全国际化的行业则可以探索建立51%以上控股、35%单一大股东和20%以下参股等三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让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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