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宁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贪污、受贿十几万元和数百万元,犯罪数额相差很大,所获刑期却差别不大,这主要是因为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可适用的量刑幅度过小,不利于从严惩治腐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蔡宁认为,从司法实践看,有期徒刑上限设定为15年明显偏低。对于有些犯罪行为,如果判处15年有期徒刑偏轻,判处无期徒刑又过重。他建议,应将有期徒刑的上限提高到20年。
此外,他认为,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危害后果难以简单用数额来衡量,数额之外的其他诸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方式及次数、犯罪对象、行为是否违背职务及违背职务的程度、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情节容易被忽视。因此建议不再规定具体数额标准,可以设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3个法定刑档次。 据新华社
建议1:
配套省直管县(市),新设两个中院和检察分院
“为推进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的配套审判和检察体制改革,我省拟设立一、二中院和省检察院一、二分院。”蔡宁表示,两个中院和检察分院设立后,将能有效解决省直管县(市)后的司法级别管辖问题以及司法权的地方化问题,这也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积极探索。
据悉,目前省高法、省检察院已分别向省编办、“两高”报送了设立一、二中院和一、二分院的具体意见。
蔡宁建议“两高”尽快协调中编办办理有关事宜,待中编办批准后,我省将抓紧启动筹建工作。
建议2:
尽快重启法官、检察官等级评定晋升工作
据了解,根据中组部和“两高”要求,法官、检察官等级自2011年7月暂停评定和晋升。近3年来,大量新进人员不能评定等级,大量符合晋升条件的法官、检察官不能晋升等级,致使该享受的法官、检察官津贴不能享受,该提高的津贴标准无法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蔡宁表示,因此建议“两高”积极与中组部沟通协调,尽快重启法官、检察官等级评定工作。如果2011年印发的《法官职务序列暂行规定》和《检察官职务序列暂行规定》执行条件尚不成熟,建议可考虑按照“老规定”继续评定和晋升法官、检察官等级,确保法官、检察官特别是基层法官、检察官享受应有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