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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法院司法文书过户他人商铺 抵押骗钱300万

2014-02-19 08:11:50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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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的王女士将300万元钱借给他人临时周转,借款期限3个月。对方用自己的一处商铺做抵押,并办了公证。而3个月过去,对方别说还钱,连利息都没付清便没了踪影。王女士拿着公证生效的债权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随着法院深入调查发现,原来王女士陷入了骗子精心设计的连环骗局,骗子甚至蒙过了房产部门和公证部门。2月18日,郑州中原区法院透露:两名骗子已落网。

  300万元借出后,对方留下抵押物跑了

  2013年5月8日,家住郑州的王女士经人介绍,将300万元资金借给了做生意的窦某,借款期限3个月,月息1.6%。由于二人相识不深,加之借款金额大,窦某主动提出,用自己位于郑州银基商贸城内的一处50平方的商铺做抵押,并办理了公证手续。

  看到价值数百万元的商铺抵押在自己名下,王女士好似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3个月过去了,窦某别说还钱,连利息都没付清便没了踪影,这令王女士不免心焦。“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王女士很快便拿着已经公证生效的债权文书,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上门查封,发现案子另有隐情

  “我们是执行局的,来查封这间商铺。”2014年1月的一天,法官来到郑州市银基商贸城,准备查封窦某抵押给王女士的商铺。

  窦某是谁?看到法官,商户马先生有些摸不着头脑。很快,马先生拿出一份租赁协议,协议上写明马先生以每月4万元的价格租下了该商铺,商铺的所有人也姓窦,但并非窦某,而是另一位姓窦的女士。对比王女士提供的申请材料,窦某是男的,郑州人,1971年生;而窦女士是江苏人,1968年生,两人差别明显。

  可王女士提供的材料里不仅有多份经过公证的文书,更有郑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上面明明写着窦某是商铺所有权人。看着这些疑点重重的证据,带队的田万顺法官心里一惊,难道案件背后另有隐情?他当即决定中止执行,回法院详细调查。

[作者: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乔小广  编辑:岳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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