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8月21日实行乡镇住院全报销算起,到2013年底,全县在乡镇住院的参合农民有14383人次,每人仅需支付起付线金额200元。根据计算,全县县级医院2013年人均支付医疗费用为1112元。两项相减之后,相当于人均少支付912元。”
1月10日,郏县卫生局局长周慧敏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她还特别强调:“如果和到市级、省级医院就医相比,参合农民省的花销就更多了。”
这笔账在薛店镇农民王桂云看来,是“全报销政策真好,俺住院看病负担小,再也不用‘小病拖、大病扛’了。”
据了解,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全报销的做法,在我省系郏县首创。其核心是,参合农民在县内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缴纳200元起付线金额后,其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且不需再缴其他费用。
“实行参合农民乡镇住院全报销的初衷,一是用引导参合农民到乡镇卫生院就医,减少他们因盲目到大医院住院造成的过高花费;二是可以合理利用境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卫生资源;三是减少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郏县代县长杨英锋说。
该县分两个阶段实施了参合农民乡镇住院全报销——
打基础。2010年3月,全县14所乡镇卫生院在全省率先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价销售,节省了新农合基金支出。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为“全报销”提供了资金保障。近几年先后投资250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业务用房、添置设备、吸引人才,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
稳推进。2012年8月,郏县相继出台了参合农民乡镇住院全报销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监督管理通知、费用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严防变相增加患者就医负担,严防过度治疗、过度用药,严格入院、出院标准,严格转院制度。其中的“严格入院、出院标准”,不仅避免了“全报销”可能引发的住院病人不合理增长,也防止了院方为控制费用而出现的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县新农合办主任刘迎春说,“全报销”让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也明显提升,新农合基金支出减少明显,到目前共节约578.61万元。
今年1月1日起,郏县参合农民乡镇住院起付线由200元降为150元。县委书记张国晓对此的解释是:“这是我们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个举措。我们想借此进一步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分级诊疗,让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看得起病、住得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