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汪辉)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文建立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以救助在我省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根据《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身份明确但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费用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先由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所在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设立、分工负责。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向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据了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结余,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将通过张榜公布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