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
各地最迟明年底出台实施办法
对于高考等重大教育改革,教育部一般都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将方案提前一段时间公布,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2014年上半年,教育部将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到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
方案要求,各省(区、市)最迟要在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
实际上,一些地方已在先行探索,如浙江,2011年,便已推行“三位一体”招生,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三者,按一定比例折算成最终成绩。云南、浙江、天津等地也已在高考英语听力测试时,率先尝试外语一年多考。
■ 改革路径
有条件可9年一贯制办学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介绍,目前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有七条路径,贯穿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程。
1
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合理划分学区,学生在学区内直接进入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校实行9年一贯制办学等等,综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择校过热问题。
2
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包括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中等职业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实行注册入学。
3
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4
建立健全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
5
改革统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6
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包括探索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的招生自主权;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制度。
7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