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微博联动
答疑便民措施
(上接一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利于群众监督。”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微博服务日活动共设“治安微博服务日”、“交警微博服务日”、“消防微博服务日”三个主题活动,每天一个主题,在线交流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活动中,全省警方除了相关负责人外,相关警种、业务部门骨干组成若干小组、服务队,利用微博平台在线受理、当场办理网友提问。网友也可以关注“平安中原”、“平安郑州”或各级、各部门公安政务微博,在线提问、转发、互动,凡参与活动的网友还有机会被邀请到警营实地参观。
截止到昨日16时,全省三级公安机关官方微博以及相关警种部门、警务室民警个人微博等总点击量达到20649379次,总转发量81266次,总评论数66844次,网友问题总数4554个,解答或转办问题3181个。
微博互动:
网友:“快年底了,我想进点炮卖,请问哪些是禁止销售、燃放的?”
治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在郑州市内禁止销售、燃放三类烟花爆竹:一是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类烟花爆竹;二是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三是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
网友:“我儿子快满月了,给他取了好几个名字,想看看重名的多不多,然后再做选择,请问能去派出所查吗?”
治安部门:省公安厅出台的《关于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中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家长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查询。
网友:“我是马上就要转业的军人,爱人户口在郑州,我可以落户到爱人那里吗?”
治安部门:可以。凭专业安置办出具的安置到郑州的入户介绍信、注销户口证明,还有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到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即可。
网友:“我在郑州上大学,毕业后户口留在了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如今在湖南工作,想把户口迁过去,该怎么办?”
治安部门:凭借湖南省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本人身份证、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页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把户口迁出后到湖南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