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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连打“老虎苍蝇” 查案之外频现反腐新动作

2013-12-04 14:55:00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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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多年来的第一次”

  不容否认的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反腐败也进入了重要的转折点。把“反腐败推向深入”,正处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使得纪律监察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具体思路得以进一步明确。

  《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写进党章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具体化的表述。

  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称,明确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是30多年来的第一次。

  李雪勤主任认为,“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原来的习惯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基层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在得到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这样就给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提供了可能和机会,有的腐败分子就利用这种不成文的习惯做法逃脱了惩罚。”

  “如果案件线索的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那么就能够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形成制约,这样就从体制上解决了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李雪勤称。

  实际上,这也意味着,“查谁不查谁”,不再是由同级党委“拍板”,而是由上级纪委“说了算”。

  不仅如此,从“选拔任用”上讲,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也将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干部的饭碗,不再端在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手上。

  “上级把控”,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全域扫描。

  在专家看来,标志着中国反腐开始进入了一个制度反腐的新时期。这也意味着,今后将不再只是依靠查大案要案来反腐,而是会更加规范化。未来的反腐之路,也将更有可期之处。

  有媒体评论称,“体制机制是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制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路线图,虽然刚刚起步,却昭示着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逐步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迈进”。

  (法治周末记者 闫格。参考资料:《京华时报》、《西安日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快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成都晚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网、新华网、红网、长江网、财新网、辽宁卫视、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

[作者:张培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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