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随意推送信息 “垃圾信息”源于信息泄漏

2013-11-11 14:28:00 来源: 今晚报 
字号  

  生孩子接推销奶粉电话骚扰、买车后接车辆保险推销电话……这些事件已经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生活。法律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日颁布的新消法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其新增规定令个人信息保护有了实质性进步。

  市民许小姐近日发现,自从她在某网站试用并购买了化妆品后,一直有各种化妆品的广告和活动电话及短信频繁搔扰她,无奈的许小姐只能换了手机号码以避免骚扰,这给她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买车才半年的刘先生最近频频接到车险推销电话,他说:“无论正在开车还是开会,总是有这种电话骚扰,很烦。”市消协和法律界人士表示,消费者个人信息也是一种财产,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利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机会,收集、出售消费者的信息。将“个人信息应当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是此次《消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一旦泄露了个人信息,经营者应赔偿损失。

  一些市民告诉记者,生活中自己经常受到信息泄露带来的困扰,甚至有点深恶痛绝的感觉。天津鼎运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晓云表示,针对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泄露、骚扰信息泛滥的情况,新消法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对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商业信息的发送限制等,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不过,他同时表示,新消法虽然为消费者信息泄露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消费者信息泄漏后如果想维权,则面临着举证困难,维权时间较长的现实问题,于是更多的人选择了放弃。因此,建议各地尽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便捷的维权途径。如此,不仅树立了消费者维权信心,也加大了对于违法经营者的打击力度。 (记者王绍芳)

[作者:刘虹利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