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的贵州籍少女在厕所意外产子后,狠心将新生儿掐死,随后弃尸于厕所水箱。昨天,吴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四年,她最美好的一段花季年华,将在铁窗中度过。
95后女孩未婚先孕
1995年出生的小琳,高中一年级时因为性格顽劣、无心念书而辍学。去年3月,不满17岁的她,从老家贵州遵义来到江苏江阴打工,并认识了23岁的同事小周。去年6月,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当年7月底,小琳感到身体不适、没有胃口,男友的妈妈周阿姨带着她去诊所检查,这才发现她已经怀孕数十天。
对这个意外,小周母子很高兴,希望她能生下孩子。小琳却认为,自己还小,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活一个孩子?有了孩子,怎么继续打工、挣钱?双方始终坚持己见。这段时间,小周和周阿姨不断劝她生下孩子,小琳却“不喜欢被逼迫的感觉”。去年8月,她一个人偷偷回了老家。
在小琳小时候,她的姐姐也曾经未婚怀孕过,小琳记得当时父母非常生气,甚至不愿认姐姐这个女儿。小琳害怕父母责骂,隐瞒了这件事。入冬时,她的肚子渐渐隆起,但在宽厚冬装的遮掩下,家人什么都没有发现。
厕所产子弄死婴儿
今年春节过后,怀孕8个多月的小琳眼看快要瞒不住,决定离开老家。担心回江阴后,男友会逼着自己结婚生子,还想多自由几年的小琳决定投奔在苏州打工的姐姐。3月13日,小琳来到苏州,同样没对姐姐提及怀孕的事。姐姐只觉得小琳胖了许多。
小琳很快在胥口镇一家电子厂找到工作。3月18日晚上,小琳肚子一阵疼痛,还以为肠胃不好,并没去看医生。第二天上午11点多,正在上班的她又开始剧痛起来,就请假准备回家休息。途中,疼痛难忍的小琳走进公共厕所,在小隔间里蹲了一会儿,懵懂的她这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吃坏肚子,而是要生产了。
她扶着墙开始往下用力,忍痛不敢发出声音。5、6分钟后,孩子掉在了地上,睁眼看着她,还挥舞着小小的四肢。小琳一直不想要这个孩子,她使劲将脐带扯断,把孩子放进废纸篓,又担心婴儿的啼哭会被人听见,索性用双手卡住孩子脖子,把她头朝下浸入了水箱。可怜的孩子手脚挣扎了一会,就完全不动了。小琳将自己的手和身体处理干净,再也没有往水箱看一眼,就回到了租住处,整个过程只有15分钟。
当天中午,警方接到“胥口镇一公共厕所水箱内有一个死婴”的报警后,就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女厕的便池和地面上有大量血迹,婴儿已经死亡,头朝下死在水箱中。经法医鉴定,这是一名足月新生女婴,出生后有自主呼吸,系被他人卡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判刑四年追悔莫及
回头再说小琳,她精疲力竭地在家躺了一天后,第二天照常上班,照常去姐姐家吃饭,同事和姐姐都没发现她的变化。3月21日,小琳又去那间公厕上厕所,出来时两个民警上前盘问她的姓名,并问她前天有没有来过这间厕所。小琳编了一个假名告诉警察,并谎称自己没来过。当天在厂里上班时,她听见同事都在议论:“警察在附近公厕里发现了一个死婴儿,正在调查。”
小琳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十分害怕。次日,她就悄悄离开苏州,逃到了江阴小周家。姐姐发现小琳不见后,四处找不到她,手机也停机了,只得给远在老家的母亲打电话。
在家人的眼里,小女儿小琳任性、叛逆,不跟家人交流,从家里偷跑出去,过段时间再回来,也是常有的事,渐渐就对她放任自流、不太管教了。直到警方上门调查,家人才知道,这次小琳是真的铸成了大错。
在民警告诉小琳之前,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男是女。小琳交代说:“一开始我想过做人流,但因为害怕没去。后来孩子越来越大,我就更不敢去医院了,一拖再拖,婴儿就出生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生过孩子的事,所以一心想着要让她消失。”
昨天,她被吴中法院判刑四年。法官说,小琳法律意识淡薄,对生命缺乏敬畏之心,监护人教育不力,是小琳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宣判时,小琳含泪说:“我很后悔亲手杀死了我的孩子,我接受法律的制裁。我的无知造成了今天的后果,我对不起家人。姐姐,你照顾好家人,照顾好爸爸妈妈。”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