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本报刊登了“滇池路成‘洋名’集中地”的报道,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吐槽,昆明的地名、路名、楼盘名就不该取那些没“养分”的洋名。为此,晚报记者走访了昆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
感叹路名彰显历史文化
在采访中,每一位老昆明都能说出一条老路的故事,就连“春城路”,采访一位市民时也侃侃而谈告诉记者,春城路因为刚好通往机场,当时,为了让外来的宾客下飞机就能感受到“春城”的味道,把民航路后面新修的这一段就取名“春城路”。“风之末端”说,“地名”代表着文化,也蕴涵着故事。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昆明的路名开始有些“迷茫”,他说,比如有些路名:关雨路、关兴路、科医路、科发路等,他认为这些路如“从天而降”,显得突兀而不合情理。因此,他也呼吁,以后有关部门在路名设置时,一定要重申相关规定、细化规定。
解读标准地名如何诞生
对于网友们提到的“创意英国”、“马可波罗”等明显带有外国字眼的名称,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名称是2005年之前开发商出于宣传等目的擅自命名的,他们及相关部门均不予承认,也不会按照标准地名使用。
昆明市地名管理法规政策规定,新建小区、开发区、道路、桥梁、公园和其他新建改建工程的命名,必须及时申报,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工程代称,更不得将未经批准的工程名称标注在规划(工程)图纸、文书上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上传播。并对地名专名的用字、含义作了规定,特别对通名的采用进行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法规的规定,坚持科学民主管理,对新生的城市街路巷名称及时进行规范命名,使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走上标准化轨道。
整顿8年前就开始规范地名
“昆明早就对地名进行了规范,对‘洋地名’的控制做得很好。”据了解,上述“洋地名”是2005年之前开发商出于宣传等需要擅自命名的,违反了《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使用洋地名来命名地名的现象。2005年,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的要求,市民政局、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工商局、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昆明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而建立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协同管理机制,实现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前置管理。地名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的理顺,工作机制的完善,使地名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地名工作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推动了地名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呼吁使用标准地名
工作人员介绍,“XX路延长线”其实不是标准地名。这类名称多是由于施工方在进行道路改扩建时确定的工程名称。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能够正确使用标准地名,让昆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变成一个更规范的城市。(陈筑凌 贺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