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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快递与人吵架受伤 法院判公司赔2万多元

2013-09-30 14:40:00 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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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送快递时与人发生争执拉扯受伤,快递公司却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上法院后败诉。

  2010年10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奚小平到一高校门口送快递时,与学院保安董某发生口角、拉扯,拉扯过程中,奚小平后退摔倒,右手腕部受伤。后来,奚小平共花医疗费845.7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奚小平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误工150天。

  2011年10月11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奚小平在此次事故中受到的伤害为工伤。2012年4月28日,奚小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快递公司支付其医疗费845.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768元等费用。2013年3月11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快运公司支付奚小平医疗费845.7元、伤残补助金13705.2元、工伤医疗补助金4872.96元、伤残就业补助金12182.4元、两个月工资3000元、两个月经济补偿3000元。

  快递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昨日,西湖法院判决原告快递公司支付被告奚小平医疗费73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18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872.96元,共计17793.36元;支付被告奚小平工资3000元、经济补偿金3000元。(陈长权 王辉 记者 汪清林)

[作者:白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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