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9月30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各级法院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截至目前,福建已有8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中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谢开红30日透露,目前福建法院普遍建成了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中心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与流程、法律文书样式与诉讼费用标准,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并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三年来,福建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民众提供案件查询15万余人次,并在网上公开1033份各类裁判文书。
福建各级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中,还积极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扩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参与程度和参与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庭中提问、议中发言的质量和效率。今年1至8月,福建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3693件。
福建还借力科技打造透明庭审,该省各级法院把庭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关键环节,按照标准,建成了81家法院的91个科技法庭;引进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均可实现当庭展示;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庭审活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基本形成硬件设备完善、网络覆盖法庭、数据即时生成、资源共享互通的管理模式。福建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和开庭,审判组织和法官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和提讯,既落实司法公开的要求,又方便群众诉讼。自2010年福建科技法庭投入使用以来,福建省法院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和开庭542件次。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平台30日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集司法公开、司法服务、司法宣传三项基本功能为一体,既保证最大限度的司法信息公开,又着力提供便捷的司法为民服务,还致力于发出司法权威信息。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伟表示,福建各级法院将以政务平台开通为契机,积极创新、完善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努力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加快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住处公开三大平台,保障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