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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旅游法》正式实施 出去玩不怕被“宰”了

2013-09-30 09:06:54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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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一批实施低价倾销(零负团费)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的案例,三亚、丽江共39家旅游单位涉案,总计被罚款超过1800万元。

  《旅游法》明天就要实施,有了法律的护航,出去玩不再怕有陷阱。不过,该法保护游客的同时也要求游客:随地扔垃圾破坏生态,不允许。

  案例A

  旅游购物店先虚高标价

  再虚假优惠打折

  水晶、螺旋藻分别是海南三亚、云南丽江旅游购物的特色产品,在接待旅游团队购物的水晶店、螺旋藻店中,普遍存在先虚高标价、再虚假优惠打折的违法行为。

  2013年2月中旬,三亚帝佳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帝佳水晶购物店)销售商品编码为11370998的发晶吊牌,购进成本价为713元,标示售价为13950元,标价为购进成本价的19倍多(不考虑经营费用),实际成交价在标价基础上打8.5折,即11860元。

  点评:国家发改委认为,这类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的价格欺诈行为。

  案例B

  旅游购物店缔结价格同盟,统一价格变动幅度

  经查,为避免同行激烈竞争,2012年5月,三亚铂莱晶工艺品有限公司(海石水晶购物店)主动提出与另外2家水晶购物店三亚帝佳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帝佳水晶购物店)、三亚亿佳哈斯理水晶有限责任公司(昌源水晶购物店)签订协议,约定了统一返佣比例、统一调价幅度,特别是约定了统一分配收入机制。

  点评:该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严重限制了水晶购物店之间的价格竞争。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孟令强  编辑:张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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