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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13-09-29 11:26: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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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

[作者:田博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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