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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力助推航空港实验区发展

2013-09-28 01:16:52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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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实验区管委会行政办事大厅工商部门3个窗口内,工作人员、设备都已全部到位。下午,我市发布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即日起,航空港实验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到这里办理手续,并且享受目前最优惠的政策。

    记者了解到,《意见》有3个方面13项政策措施。一是提升服务效能,鼎力服务实验区重点企业发展。通过下放登记权限,缩短办理时限,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跟踪服务,大力支持实验区建设高端航空港经济产业体系。二是放宽登记条件,积极优化政策环境。通过放宽企业冠省级名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审批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实收资本备案、企业年报备案、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放开住所产权证明限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严格市场主体诚信管理体系等,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开放带动,促进航空港实验区市场主体增量提质。三是适用范围。该《意见》仅适用于住所(经营场所)在实验区并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经营地址迁出实验区,则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个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也是郑州成为全国5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之一的主要基地。”市政府副秘书李杰说,《意见》的出台,将推动实验区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自治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促进实验区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大力推动实验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本报记者对话市工商局局长,详见AA06、A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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