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五、公司禁止
“四大天王”之一黎明,曾在乐基儿承认是“黎太”的前提下,依然否认结婚。分析原因可以发现,黎明不承认婚事的原因大抵是怕乐基儿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乐基儿对外签有多项商业广告代言合同,包括珠宝钟表、服装服饰、化妆品及护肤品、婴儿用品甚至房地产广告等。根据合约的法律规定,乐基儿在合约有效期内不能结婚与怀孕,因为有些商品宣传的持续性,需要乐基儿保持未婚未孕的代言形象,否则将属于违约而可能引发纠纷与诉讼。”
这种规定看似荒唐,但其实由来已久,据说当年唱片公司对一些少男少女偶像明文规定“不能恋爱”。类似“卖身契”式的合同对于艺人来说就如同一个枷锁,不结婚当然没事,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选择“隐婚”也是必然的了。
其实,明星结婚选择公开或者隐婚都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道理,他们隐婚或公开我们作为旁观者都不该过多的去干涉。一句话,明星也是凡人,平凡人的家事就让他们自己去忧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