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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力整治国企高管腐败 涉案一把手多金额巨大

2013-09-25 08:33:00 来源: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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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方位加强监督

  上海市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国资委应建立专门的内审领导机构,定期对系统内企业组织审计,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避免审计滞后情况发生。

  同时重视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超出企业整改能力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予以协调和妥善解决,并落实相关责任制。要严密监控国有企业改制转制情况,加强信息披露,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把好决策程序、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强调改制审计,特别关注巨额往来款项等重点科目。

  “同时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稽查力度,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等行为,建立严格的审核体系,及时追查异常的资产经营行为。”该负责人表示。

  也有专家认为,必须限制一把手权力,形成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上海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洪亮建议,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实行大型或特大型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由省纪委直接任命,一般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由省国资监督部门直接任命,省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由集团公司逐层委派并垂直管理。

  为防止国企高管腐败,广州市纪委增设了两个高级“督查”,专门巡视监督市属130多家国有企业高管的廉洁情况。增设的“第一派驻巡查组”及“第二派驻巡查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市属国企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以及国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廉洁自律情况。

  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介绍说:“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共130多家,掌握了14500多亿的国有资产。以前广州市国有企业的纪委工作,在国资委统筹下进行,但国资委的直属企业仅40多家,无法覆盖全市国企,因此一些国有企业的纪委工作还不完善。”

  今年,广州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要参加市里的公推遴选,广州还将配合大国资监管体系改革,推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轮岗交流等制度。

  

  采访中纪检干部建议,要完善信用采集、评级、记录与披露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以防范和打击财务报表作假为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和介入调查。要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健全行业规约,强化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者严肃查处。特别要将国有企业选聘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定期对其诚信状况进行考核。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等专家建议,对国企一把手实行终身问责,一旦发现问题,既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其经济责任。一些国企高管出了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判上几年十几年,没收个人财产,这样的威慑力还不够,还要加大经济惩罚力度,因为一些贪腐人员早已把个人资产转移到国外。

  专家还认为,反腐要靠“制度+科技+文化”。在科技监察方面,广州市已经开发建设了公共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等进行监察。广州市纪委介绍,这一系统正在向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领域深化拓展。

  2010年,广州就出台并实施了《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将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广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有查处情况看,国有企业高管腐败行为主要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侵吞、占有、挪用国有资产,其中企业资金的管理使用、物资采购、商品销售、财务管理、企业改造和国企转制等是案件多发环节。加强对这些环节的有效监督必将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专家表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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