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在送货时为图省事,在五环路上逆行,造成三车相撞、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近日,余某被大兴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2年8月23日下午4点左右,余某驾驶福田牌重型货车从大兴区长子营镇某村出发准备去昌平天通苑送货。车行至大兴区东五环外环主路14号(羊坊路)出口处,余某逆行驶入东五环外环主路,在明知左侧第二条车道上自己车后60米远处有一辆小货车正在往前行驶的情况下,余某自认为能通过,强行并道,进入左侧第二条车道。
王某驾驶的小货车为躲避余某的车辆驶入左侧第一条车道内。适逢梁某驾驶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由南向北驶来,躲避不及撞到余某车辆右后侧,余某车辆被撞后进入左侧第一条车道,又撞到王某车辆右侧,三车接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车损坏、梁某死亡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