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
关于申报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的公告
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意见》和《新郑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现就申报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1.申报范围:制造业、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时间:2013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新郑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3年以上,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3.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4.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三、评审标准
依据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向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申报。
2.受理。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的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
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新郑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科邮箱(xzzongheke@163.com,密码:62692720)下载。
联系人:杨林青 王凤云
联系电话:62693023 62692720
新郑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