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反思少年发帖被拘案当从法治着眼

2013-09-24 01:07:05 来源: 郑州晚报
字号  

    ■个论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23日凌晨,杨某被释放。(9月23日《天府早报》)

    尽管将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仍存争议,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这样一个结果,算是公众乐见的结局。此前,吴虹飞案的处理,亦是如此。牵动人心的关键时刻,却最终峰回路转,叫人无限感慨。

    但感慨过后,仍需冷静思考。少年发帖被拘事件,与歌手吴虹飞事件,两件不同的事,两个不同的地域,地方执法机关的处理,缘何有着惊人的相似?这当然不是巧合,而是舆论介入之后,民众力量对事件处理是否合法的倒逼监督结果。以此而论,甘肃少年发帖被拘事件,确实带有某种“舆论胜利”色彩。而这,正是公共监督的幸与不幸。幸,是因为人们有幸通过一次“围观”,纠偏了一次执法。不幸则是,谁能保证下一个类似的事件,能及时迎来围观的力量促成纠偏的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省审计厅已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9月4日起,对刘长江任张家川县委书记、马中奇任张家川县长以来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审计。这种坦诚面对问题的态度说明,对一个基层案件处理争议,不能简单地停留于表层。那种纠结于胜负对决的情绪判断,既无助于纠偏公共事件的处理,更不利于促进社会的法治进步。而在微博上,随处可见的这种戾气,用贴标签的方式,拉大社会群体的分歧,这着实不妥。

    这位少年已经被释放,我们应该有超越于此的理性讨论。比如,如何从制度上约束个别司法部门的随意量刑;如何使法治精神,真正落实到每一级执法机关,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应该随着这起事件的纠偏,迅速进入公共议题。因为对各级各地司法部门而言,不应在类似公共事件的处理中,再陷入同样的错误。舆论发酵的年代,执法机关更应格外注重法律程序与法治精神,唯如此,才能让具体的案件经得起舆情检验,才能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扛得住时间的复核,才能令公众对一个社会的法治未来充满信心。

    少年发帖被拘事件,与歌手吴虹飞事件,平心而论,当事人并非完全无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确实应该受到相应惩罚。但法治精神讲究的是罪刑相适应。两起事件处理的前后差异,正说明这样的原则没得到尊重。因而,维护这样的原则,既是维护执法机关办理此类事件的执法公信力,亦是帮助消除舆论场对于此类事件处理的争议疑云。

    对普通公众而言,划清罪与罚的界限同样重要,它可以让我们明白权利的边界。毕竟,在我们在表达权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身上肩负的义务。因而,我们除了欢呼少年发帖被拘事件最终处理的及时纠偏,也应反思已身。唯有建立在有关各方共同反思基础上的进步,或许才能为我们的法治带来更为美好的明天。□杨兴东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