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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智斗骗子反赚300元 律师称不构成诈骗(图)

2013-09-22 07:02:00 来源: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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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想不到骗子上当

  看到朋友要出钱,“琪琪”埋怨说:“我看现在是你在绕圈子,我都跟你说过了,我朋友现在急用,耽误了几个小时了,这叫什么事啊。我叫你帮忙的时候是几点?现在是几点?”

  张冰祥看了看时间,才发现已经是下午5点了,也就是说,他和骗子的对话已经持续了4个小时,而且还没有结束的迹象。张冰祥说:“我一会儿把那个银行小票发给你好不好,你还不信我了?”

  隔了一会,阿培发来信息,说他已经把300元钱汇到了张冰祥的农行账号。张冰祥有些吃惊,他根本不相信骗子居然真的把钱打过来了。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张冰祥去实验室附近的一台自动取款机上查询,他的卡上果然多了300元钱。

  纯属巧合不要模仿

  趁着阿培去银行查账,张冰祥去小卖部买了些零食,准备跟他打一场“持久战”。每隔一段时间就说钱到账了,让阿培去查。就这样,第二天凌晨,骗子终于支撑不住,投降认输,埋怨张冰祥骗他,还问张冰祥,能不能把钱还给他。

  张冰祥跟骗子解释说:“这个钱我没有骗你,是我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你营造了一个虚拟的世界,我在这个虚拟的世界给你上一堂课,你付点学费给我,难道不应该吗?”

  “我觉得真正的骗子,是能够把骗子骗得团团转,就像电影《双城计中计》一样,那才叫本事。”张冰祥说,当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根本不鼓励这种反骗术。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最好跟借钱的人打电话或当面确认一下,以免上当受骗。”

  律师说法

  不构成诈骗罪但不值得提倡

  博士生张冰祥的行为构成诈骗吗?重庆晨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浩。

  董浩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董浩说:“由于骗子只给张冰祥汇去300元,数额较小,不构成诈骗罪,无法追究其本人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方法并不值得提倡,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先冷静思考,核实对方身份,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重庆晨报记者 许恢毅 摄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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