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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难"回家看看" 专家:法律不能调解人情

2013-09-19 08:31: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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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9月19日电(刘欢)9月19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同时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第一个小长假。“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有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萧放认为,法律不能调解人情。营造一个崇尚孝道的社会氛围,需要多方合力。

  中秋节始于唐宋 寓意月圆人团圆

  自古以来,圆月当空的中秋夜,就是中国人家庭团聚的温情时刻。萧放介绍称,中秋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中除了春节,最重团圆的节日。团圆不仅限于家庭团圆,还包含着包括朋友在内的其他情感。

  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礼记•月令》上说:“仲秋之月养衰老,行糜粥饮食。” 那什么时候开始过中秋节?萧放说,中秋节开始于唐宋,兴盛于明清,自诞生初期就与“团圆”紧密相连。因为古代社会家庭是重要组织,古代人最讲究家庭凝聚力。

  《东京梦华录》详细记载了古人过中秋的盛况:中秋节之际,商店贩卖新酒,重新布置门前的彩楼。到了晚上,人家争登酒楼赏月,丝竹箫管并作。里巷儿童通宵玩耍,夜市人马杂沓,至于天明。祭月、拜月、赏月、观潮、猜谜、吃月饼、品桂花酒等都是古人欢度中秋的传统习俗。

  直至今日,传统习俗中仍然保留的,仅剩吃月饼、赏月了。吃过晚饭后,一家老小或坐在庭院,或聚在阳台,一起聊天,边吃月饼边赏月,何其幸福。然而,随着现代人工作的繁忙,亲情的淡薄,对于不少老年人来说,与孩子吃饭过节也逐渐成为一种奢侈。

  “常回家看看”入法两月难执行

  中秋节是回家陪父母还是外出游玩?这可能是不少年轻人需要面对的问题。有媒体调查,中秋节离家近的人,大部分还是回家跟父母过节。而离家远、独自在外地打拼的,三天的假期太短,很难“回家看看”。

  根据今年7月1日重新修订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该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江苏无锡就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法院要求被告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原告即其母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也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予以看望。

  对此,有网民质疑说:“难道当今社会已经沦落到了最基本的孝道,也需要通过法律强制力的威吓来保障吗?”“孝敬父母是每个公民发自内心的行动,而不是用法律制裁的。”也有网友支持,称“对不起妈妈,以后会经常回家看看。”

  今天恰逢中秋节,同时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第一个小长假。“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否有效?经过多家媒体记者对多家养老院的调查走访,发现新增加的“常回家看看”法律条款施行两个月来,对老人和子女们影响不大,许多老人甚至还不知有这条法律规定。而子女们常来探望的依然常来,不常来的依旧不常来。

  萧放对此表示,“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太容易执行。他说,法律和民俗是两个概念,社会需要有法,也需要有俗,孝敬父母主要靠道德、习惯来约束,法律不能调解人情。强制执行的后果就是,孩子像完成任务一样回家看一眼,不带感情,反而对父母造成伤害。

  过节实在回不了家的人怎么办?萧放表示,可以多给家人打电话,表达对亲人的思念和对节日的祝愿。

  专家:营造孝道环境需要多方合力

  在萧放看来,现代人确实对孝道、对家庭看得没有以前重了。一是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家庭的影响力变小了;二是因为教育的缺失,片面地强调金钱、功利。“比如现代人把自己的生日看得很重,却记不住父母的生日。”

  “很多传统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正在修复。这需要长期的培育、教化。”萧放说。

  如何在整个社会营造一个孝道的环境?萧放认为,应该树立榜样,提倡孝道风气。对于有孝心的人,要多宣传,政府、社会、媒体、专家要形成合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氛围。

  他建议孝道要从小教起,给小朋友讲孝子的故事,长大后就没用了。是一个长期的、整体的、全方位的过程。

  同时,他还认为应当适当增加假期的长度,比如清明节、中秋节,让大家可以更好地回家尽孝。

[作者:张曦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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