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小崔称父亲“花心”,在母亲起诉父亲要求变更自己的抚养关系时,出庭表态不愿和父亲生活。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小崔变更由母亲抚养。
王女士和崔先生离婚后,小崔由崔先生抚养,崔先生很快再婚,又生育一子,工作忙碌,对小崔无暇顾及。王女士称,暑假期间,小崔到她那里生活,表示不愿意再与父亲生活,故她起诉要求变更小崔的抚养关系。
崔先生辩称,他希望继续抚养孩子,王女士已经再婚也无力照顾孩子,如果孩子同意跟母亲生活他没有意见。
开庭时,小崔明确表示要和母亲一起生活,并说爸爸再婚后,后妈对他挺好,但爸爸又搬到另外一个女人家里住。“我不想见到我爸爸,周六日和寒暑假也不想见他”。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崔由王女士抚养。 (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