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羊城晚报A17版独家刊发的市民杨小姐在广州建设银行越秀支行地铁支行买金“罗生门”事件引发读者广泛共鸣,不少读者打电话倾诉自己也曾遭遇买金、理财的“糟心事”,但苦于手上没有证据难以“自证清白”。对此,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记者表示,理财纠纷取证难已成为当前客户维权的最大难题。记者梳理发现,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早已频现五大乱象。
信口开河
“如果当时建行的员工没有告诉我黄金已经降至合理价位,如果她没有确切告知有100g的金条,我是不会购买的,”昨日,杨小姐再次致电本报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建行购买完全是相信国有大行的品牌,“至于说我手头没有留存证据,我想正常人不会买东西自带录音设备,不合常情常理啊!”
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银行的员工由于绩效压力,确实会在推销金融产品时使用不适宜的言语以刺激销售,“比如黄金已经降至合理价位,客户经理这种说法极容易误导银行消费者”。
另有市民赵女士也表示,自己买理财产品也遭遇客户经理为促成交易而信口开河,“发短信告诉我收益率过5%,买时查询发现根本就没有,但经理还劝我把钱存段时间等月末再给我做,总之就是让把钱留下”。
瞒天过海
比起赵女士的经历,东莞的苏先生更为郁闷,他去年在东莞的建设银行鸿福支行办理业务,居然被保险公司给“盯上了”,银行工作人员则帮忙保险公司“瞒天过海”将保险当理财产品卖给了他。
“事后才了解到,保险公司在银行摆摊卖产品是要被保监开罚单的”,苏先生表示,自己事后通过专业人士才了解到,银保产品只能由银行理财员工进行销售,“但我确定当时卖产品给我的是保险公司的人,在场的银行经理还极力帮腔称自己也有购买,说这就是一般的理财产品”。
苏先生也一度希望维权,“但过了2个月,银行方面也没保存录像”。苏先生认为,只要银行敢拿录像出来对质,“就肯定能证明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大堂卖保险给我”。
偷换概念
市民许奶奶亦向羊城晚报投诉称,自己购买90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为4.8%,按照她的理解和计算,10万元到期后到手利息应有4800元,但拿到手的却只不过千元。随后,有银行人士给许奶奶答复称,4.8%是预期的年化收益率,实际3个月的到期收益远比4.8%低。但是许奶奶却并不理解,“银行当初可没说是这么算的”。
而此前经济之声《天天315》也曾报道过,有老人去银行存款但却被介绍买了定投,银行工作人员也不作解释,直到后来老人想要取款时才发现存款已变成了基金。
业内人士表示,类似的案例其实并不鲜见,部分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推销产品时常用的手法就是偷换概念,比如将理财和保险甚至基金混为一谈,或者将预期收益的“预期”和年化收益率的“年化”省略,给人造成一种理财产品利润高的假象,“但是对于风险却不乐意提及”。
威逼利诱
“对方也没说非得买这份保险,买不买随我,但我不买,我的公司支票就办理不好,你说这算不算威逼利诱?”早在今年的6月,佛山的李先生就一直投诉称,自己在建设银行顺德市支行桂州小王布分理处办理业务时,“迫于无奈被买了份保险”。
李先生表示,当时工作人员也告诉他是业务需要,“就算是帮个忙吧,可是退保时才发现要亏损8000元”。日前,李先生已赎回了该份保险,损失4000元。
产品设计如天书
金融毕业生看不懂理财说明书?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不过在现实中却屡屡成真。继星展银行的理财产品被学者质疑设计复杂后,记者也曾拿出多份理财说明书找金融毕业生或业内人士解读,其中多份理财说明书让人“蒙查查”。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属于产品设计的问题。他表示,卖给客户的理财产品应该是客户花几分钟时间就能听得懂,银行不应该让复杂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书成为一种形式,“几页A4纸,不给解释直接让客户签名是很不负责任的”。
对此,有律师向记者表示,当前理财产品一旦出现纠纷,想要诉诸法律程序,消费者须自行举证。“手里没有现场购买的录音录像,银行保存也有期限,事后消费者也无法查询现场录像,还原现场难度很大”,举证已经成为金融消费者维权面对的最大一道坎。(记者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