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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铁腕整风 不用执法记录仪关“禁闭”

2013-09-18 08:14:0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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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铁腕整风 不用执法记录仪关“禁闭”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今后,高速交警总队将对民警执法期间不佩戴执法记录仪等情况予以禁闭;情节严重的,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并予以纪律处分。郑州晚报记者 刘德华

  高速交警执法时必须全程录像

  各地高速交警要以支(大)队为单位,建立执法记录仪保管室。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记录仪及相关装备的统一保管、保养和充电等工作,保证执法记录仪随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执勤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前,统一到保管室签字领取执法记录仪。在执勤执法时,应当开启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执勤执法过程。执勤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出现故障、电量不足等问题,应当立即向值班支(大)队领导报告,更换备用执法记录仪。没有报告的,视为未按规定开启执法记录仪。民警执勤完毕后,应当将执法记录仪交回保管室统一保管。

  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的,将予以禁闭;情节严重的,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并予以纪律处分。

  不按规定使用规范用语将关禁闭

  规定中强调,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应当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证,随身携带警官证,站、立、行走应当符合执勤执法规范要求,当事人要求出示警官证的,应当及时出示。民警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先敬礼,并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

  对于存在不按规定使用规范用语等不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的,予以禁闭;情节严重的,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予以纪律处分。对于在站口执勤中违反规定的,予以禁闭;情节严重的,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予以纪律处分。未经审批擅自扣、放行车辆的,予以禁闭;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予以纪律处分。

  对执法中所扣车辆禁收停车费

  对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中停车、抢险施救涉及的停车场、修理厂、施救队,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因执勤执法活动扣留车辆的,一律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出现乱收费等问题,将停止支(大)队主要领导职务;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禁闭,给予纪律处分。

[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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