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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蛮子:自己的微博很多是未核实情绪化的转发

2013-09-15 08:45: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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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本周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北京警方介绍,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的微博“大V ”薛蛮子,主动向办案民警提出要了解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同时,他还向警方讲述了自己在网络世界的发展经历和心路历程。

  薛蛮子在新浪的第一条微博发表于2010年9月8日凌晨0点20分。而三年之后,截至昨天,他在新浪的粉丝量有1200多万。薛蛮子告诉民警,他最初是通过自己比较擅长的慈善、财经等内容在微博上受到关注。得到运营商推荐,并且参加一系列活动,逐步成为了粉丝量过千万的大V。

  薛蛮子:新浪就把我变成一个标配,推荐给所有新开微博的用户,又上了很多杂志的封面,各种电视的评点,……粉丝就迅速从100万到500万,500万到1000万。

  更多的人因为各种事情向他求助,他一天就能收到上千条私信。

  薛蛮子:所谓大V的威风,就跟皇上一样,都是“已阅”。每天早上给你七八十条、几千条、一千条求你,你马上“此条批给某某省人民政府阅”。我马上把一条私信转发给一个单位,当天下午就回了。你说像不像皇上?有点像吧?批阅起来还是有作用的。这时候由不得你不飘飘然一下子。

  说到这里,薛蛮子面带笑容。他告诉民警,随着名气和影响力越来越大,他在微博上涉及的话题也逐步扩展到自己专业以外的时事、环保、历史、卫生、食品等多个领域,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转发,甚至是没有认真核实的、情绪化的转发。

  薛蛮子:有很多事没有核实直接就转发了。没有对解决方法进行建设性探讨和建议,流于情绪化、流于简单的传播。

  办案民警介绍,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后,作为“网络大V”,薛蛮子也十分关注这条新闻,他主动向办案民警提出要了解相关内容。

  薛蛮子:我觉得这件事只是一个开始,每一个有很多粉丝的大V都要警惕的,网上的社会和现实社会都是一样的。现实社会不允许造谣、网上社会当然不能造谣。

  记者了解到,北京警方陆续接到网民举报薛蛮子涉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目前正在对他的网上违法行为依法展开调查。

[作者:王浩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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