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9月12日上午,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郑州市将借鉴外地养犬管理的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另外,市民代表建议将养犬管理工作列入各办事处、辖区文明考核范围。
上午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规范养犬管理工作代表座谈会,通报了近期以来养犬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广泛听取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对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郑州市将健全制度,以督查评比促进深入开展。各区、管委会指挥部将注册办证、年检、收容流浪站、普查登记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依据考核评比方案,每月对各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同时,郑州市充分调动辖区办事处、社区、网格人员和片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小区物业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采取逐户上门登记的方法,深入细致地开展犬只普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
另外,郑州市将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在上午的座谈会上,市民代表提出将养犬管理工作列入各办事处、辖区的考核范围内。同时,市民代表还提出,对犬只饲养数量也要有所控制,每户最多只能养一到两只,并进行立法。由于人们文明养犬意识的不强,加上由于养犬引起的狂犬病、犬只咬伤等各类事件,郑州市可出台政策禁止三环或四环之内养犬,或者不养犬。
代表岳国士表示,要正确认识养犬、对待养犬。犬不是不可养,但要文明养。为此,建议养犬的市民记住“一拴三带两不去”的做法,即出门拴绳子,带上镊子、铲子和纸袋子,不去公共场合和密集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