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严重】
不能按时完成,面临“一票否决”
今年5月14日,濮阳市因未完成2012年国家与河南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4家污水处理厂的工程建设,被环保部处罚,导致该市一大批即将上马的、涉及排污企业,面临被迫“暂停”环评审批手续的尴尬。
今年,国务院与我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年底前我省要建成投运的污染减排项目共计237个。但目前仍有部分市、县减排项目未开工或进展缓慢。截至8月底,已投运88项,建成24项,开工建设112项,6项尚未开工,7项因企业停产转产关闭等原因无法实施。比如开封市的14个重点减排项目,截至8月底仅有2个建成投运,是全省目标责任书项目执行最差的省辖市之一。
省环保厅表示,像中电投开封发电分公司这样的重点减排项目,如果今年不能按时完工,后果将非常严重。按照《国务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如果列入责任书中的减排项目未按要求建成投运,环保部、省环保厅将对项目所在地政府实施“一票否决”,还要视情况实施“区域限批”。
被通报的19个环保项目
开封市三个: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中电投开封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脱硝、开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
安阳市三个:河南省海皇益民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水泥脱硝项目、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号烧结机脱硫项目(360万吨)、大唐安阳发电公司9号机组脱硝项目(300MW);
许昌市一个:鄢陵县新区污水处理厂;
新乡市三个:辉县市洪州污水处理厂、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封丘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其他项目还有:天瑞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脱硝项目、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郑州裕中能源公司1号机组脱硝项目、大唐洛阳热电厂6号机组脱硝项目、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电力脱硝项目、南阳鸭河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脱硝项目、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项目、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