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你的养老金?
7月24日,河南省睢县第一建筑公司员工徐本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爆料,举报当地人社部门挪用2004年11月征收公司和个人(169名职工)自1986年至2004年共缴纳养老金6022883.72元,现有3703944.53元从单位养老保险金账户中“蒸发”,不知去向。
除了该企业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上述员工本人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亦存在4960.64元的空账。时至今日,这笔“蒸发”的资金归属难寻。
数百万养老金蒸发
记者从徐本钦提供的单据上获悉,其先后共缴纳个人养老金13225元。但最后个人缴纳计入金额是8264.36元,比其个人实际缴纳养老金的13225元少了4960.64元。
除了徐本钦的养老金记账单出现明显缺额,其所在的河南省睢县第一建筑公司其余员工,也遇到了养老金蒸发怪象。
记者从徐本钦出示的《睢县一建公司养老保险费应缴明细表》(1986年-2004年)获悉,2004年11月,该企业员工共缴纳养老金6022883.72元,但对比有关部门出具的单据获悉,有3703944.53元没有体现在单据上。
从徐本钦个人扩延到其所在企业,数百万的养老金从账面上“蒸发”。这些钱到哪里去了?
对于养老金的账面蒸发,以徐本钦的个案为例,睢县县委政法委督查科的解释是“徐本钦缴纳的”视同缴费型养老金“是1995年以前的社会统筹金,无法计入个人账户。徐本钦反映的少4961.08元属于对文件理解有误。”
记者在求证的过程中,睢县人社部门负责人、商丘市信访部门等面对记者关于个人账户4961.08元的账面缺失,口径统一,称无法计入个人账户。
睢县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在1995年之前,睢县还没有做实个人账户,1995年之后才开始做实,所以徐本钦缴纳的1995年之前的养老金金额无法计入个人账户。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对此给出权威答复,判决被告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原告徐本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入个人缴费本金8264.36元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