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南阳教师性侵小学生被提起公诉 最高可判死刑

2013-07-23 09:21:28 来源: 东方今报
字号  

【新闻摘要】杨某所犯罪行“情节恶劣”表现在哪里?郭国谦介绍,一是被害人年龄幼小,两个孩子被性侵时只有八九岁;二是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杨某奸淫幼女行为与猥亵幼女行为同时存在,社会危害性大;三是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四是杨某多次奸淫幼女,情节严重。

昨天下午,南阳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桐柏县教师杨某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已于7月15日由该院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杨某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

杨某今年55岁,为桐柏县某小学教师,自2012年春至2013年5月,杨某先后在租住处奸淫女生2名共3次,在教室内当众猥亵女生20名,这些女生均为一至三年级学生。经群众举报后,今年5月23日,杨某被桐柏警方控制,7月15日,南阳市检察院以强奸、猥亵儿童罪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为什么由南阳市检察院向南阳市中院提起公诉,而不是由桐柏县检察院向桐柏县法院提起公诉?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国谦解释,杨某的犯罪情节,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

杨某所犯罪行“情节恶劣”表现在哪里?郭国谦介绍,一是被害人年龄幼小,两个孩子被性侵时只有八九岁;二是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杨某奸淫幼女行为与猥亵幼女行为同时存在,社会危害性大;三是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四是杨某多次奸淫幼女,情节严重。

桐柏县发生这样严重的犯罪,有关部门是否有责任?郭国谦说,在校园这样一个公共场所、公开的环境下,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这么多女学生被性侵,没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难辞其咎。检察机关正在对本案的失职渎职情况进行调查,构成渎职犯罪的,将依法予以追究。目前,该小学校长已被免职。

[作者: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汪宇堂  编辑:赵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