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残疾男子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炸药,经确认,该男子为山东菏泽人冀中星。目前,北京警方已对嫌疑人冀中星正式刑拘。
上述事件发生之后,冀中星多年信访的经历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不论冀中星之前受到了怎样的伤害,上访过程中又有过怎样的遭遇,他给社会公众造成恐慌并且走上犯罪道路都是不争的事实。冀中星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这一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远不止这些。
根据东莞当地通报,曾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中星救助金10万元人民币”,而在“引爆”事件发生之后回头来看,应该充分认识到,单纯花钱买不来平安,更无法防范极端个案的发生。
从厦门公交纵火案再到冀中星事件,每一起极端个案的发生对于公众心理和生理都是极大的摧残。更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是,类似极端个案时有出现,说明了极端个案的发生会对大众心理产生影响,使其具有传播性和复制性。另一方面,在极端违法个案发生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反躬自省,是不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是不是始终严格依照法律处理问题。有鉴于此,应该跳出个案看待问题,扔掉片面花钱买平安的思维方式,从更深更广的层面寻求解决之道,以求真正杜绝极端个案的蔓延。
首先,无论是群众还是政府,都应该在法治的范围内探寻问题的解决方案。在法治的范围内行事,各方就能保留法治的理性,守住最基本的底线,更为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提供了最合理的方式。在此,有关部门更应该以身作则,牢牢坚持依法行政。其次,应该落实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群众个体千差万别,反映的问题也各有不同,要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让执法活动体现群众的利益,就能让更多的潜在极端个案消弭于无形。最后,从长远入手,完善相关法律建构更好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开辟尽可能多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极端个案的出现说明了社会运行在某些地方已经脱离了法治轨道,要防止下一起极端个案的发生,就应该以法治之名重新出发,从根本上解决一个个问题。(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