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赋予城管部门规划、设立、管理合法摆摊区域的权力,摆脱对高压执法的依赖,让城管和摊贩从对立走向合作,打开双方的死结。
新华社报道,临武不幸死亡瓜农邓正加的遗体,初步检验显颅内有伤情。20日下午,临武县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郴和分管执法的党组副书记邹红卫的职务。临武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瓜农邓正加死亡事件的廖卫昌、袁城等6名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实施了刑事拘留。
颅内有伤情这一结论,说明邓正加死前脑部曾遭受外力伤害。临武城管官员被免,6名涉事城管被刑拘,初步还家属一个公道,对邓正加在天之灵,也是一种告慰。
城管向瓜农狠下毒手,这不是个案,现实中,城管在执法中致人伤亡的事件屡屡发生。究其原因,固然有城管个人的因素——一些地方城管招募把关不严,导致许多素质低下的人进入城管队伍。加之,对于城管在日常执法的暴力行为,许多地方政府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鲜有以零容忍姿态,一个不漏严厉追究的。这种宽容和偏袒助长了一些城管的违法气焰,导致“小恶”一天天不断累积,最终酿成“大恶”。
如何从机制上保障执法的文明,这是包括临武在内的许多地方,都急需解决的问题。不过也要看到,消弭城管商贩间的矛盾冲突,解开他们之间的死结,仅仅是从执法层面,通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的人性化来解决,远远还不够。我们更需要反思和改进的,是城市管理的理念和体制。
我们现在的城市管理,过多地强调的是城市的整洁与秩序,将摊贩的生存问题,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摊贩在各地被严禁,即便存在农民进城直销需求的三四线城市,同样严管摊贩。例如临武在闹市区为进城农民开设了临时销售区,但当地农民抱怨,政府划定的区域太小。严管之下,使得摊贩处于普遍性的违法状态,这就导致城管和摊贩间长期的游击战,也给权力寻租留下余地,在临武,摊贩只要向城管进贡,就能相对自由摆摊。
在城管机构的设置上,过多强调了“管”,忽视服务的功能,这直接把城管推到了摊贩的对立面。在上级部门市容的考核压力下,城管部门即便有心,也不敢对摊贩手下留情,对于摊贩的合理诉求,不是采取接纳引导,而是一味采取高压政策,当摊贩不断抗拒执法后,上级部门考虑的不是适度妥协,而是试图改进城管装备,让警方为城管护航等强硬手段,迫使商贩屈服,这就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
城管与摊贩的冲突,酿成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悲剧,血的代价已付出太多,我们该痛定思痛,考虑改变城市管理理念和体制了。
我们的城市,应当给摊贩更多生存空间,让合法摆摊成为可能。路边摊贩的久禁不绝,一方面是源于摊贩求生存的本能,另一方面,也表明城市居民生活,也离不开摊贩。生存、生活,这些民众基础性的权利,要远远高于城市的整洁与秩序,应将它们放在更优先的位置。
对于城管部门,需改变职能定位,从强硬的秩序维护者,变成柔性的服务引导者。赋予城管部门规划、设立、管理合法摆摊区域的权力,摆脱对高压执法的依赖,让城管和摊贩从对立走向合作,打开双方的死结。
总而言之,一个城市与小贩之间和谐共存,不是没有可能,关键在于,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能不能拿出勇气和智慧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