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动员大会今天召开。今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应届毕业生入伍,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
征集年龄为男青年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凡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可享受不低于2.2万元优待金。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大学生正常退伍并复学的,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就业的,由批准入伍的区县给予自主就业补助金4.4万元。义务兵期间,第一年每月领取500元津贴,第二年每月领取600元津贴,两年不低于13200元(不计高原、边防等补助)。退役时由部队发放9600元退役金。
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就读成人本科。高职在校或应届毕业生(含在京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在京外就读的本市生源),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含)以上“优秀士兵”的(进藏兵不受限制),退役后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记者龙露 通讯员赵治圻 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