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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他人上门要债 持械砸损对方汽车泄愤

2013-07-18 17:05:00 来源: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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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满他人上门要债,一男子持械将对方汽车砸坏。结果,该男子为其冲动之举付出惨重代价,不仅赔偿对方钱款,还被法院认定构成犯罪。

  中年男子刘某是本市北辰区农民。2012年10月12日10时许,刘某因魏某到其家中索要欠款,心怀不满。为泄愤,刘某联系魏某在北辰区205国道旁其经营的鱼池见面。到达现场后,刘某伙同他人持镰刀、铁锨将魏某驾驶的小轿车砸坏。经鉴定,轿车毁坏部分价值人民币5380元。

  同年1月24日,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案件办理过程中,刘某赔偿魏某经济损失1.65万元,得到了魏某谅解。据此,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刘某罚金1.1万元。(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志敏 魏洪爽)

[作者:王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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