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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范水库养殖行为 禁止投肥养鱼

2013-07-18 09:33:00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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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期,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规范水库养殖行为,所有水库禁止投肥养鱼,确保到2015年底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

  按规定,我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小(二)型及以上水库,禁止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非饮用水源区内的小(二)型及以上水库,禁止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得随意堆放和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向水体等环境排放。对实行人放天养的水库,每年投放一定数量的有利于净化水库水质的鱼苗。

[作者:王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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