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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受贿 妻子情妇齐敛财

2013-07-18 07:33:31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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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垂直管理”,监守自盗

  中储粮总公司与各省分公司是“垂直管理”的关系,各市、县的基层直属粮库的人、财、物则由省级分公司垂直管理。这种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却变成了“硕鼠成堆”的监守自盗。

  李长轩有65项收受贿赂记录,其中有25人是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行贿总额超过300万元。

  这些基层直属库负责人向李长轩行贿,基本上都是在春节、中秋节等大的节日前,行贿基本都是用公款,称是“过节费”。情节最严重的是沈丘直属库主任张怀君,他先后23次行贿李长轩,累计金额达190.3万元。

  3.利用工程发包渔利

  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办公楼建设、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工程,李长轩收受建筑施工企业贿赂。判决书中认定,2005年至2011年,河南一家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韩某为了承揽工程和参与粮食收购,先后6次送给李长轩400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这是李长轩受贿案中数额最大的一桩。

  据检察机关调查,2004年,韩某与李长轩相识后,找到李长轩,希望能承接各直属粮库的仓库顶棚及外墙防水隔热工程。韩某承诺,赚到钱一定酬谢,并给中储粮河南分公司8%的管理费。

  此后,韩某在招投标中得到“特殊照顾”。

  4.妻子、情妇齐上阵

  在李长轩陷入受贿深渊的同时,其妻子和情妇也成为其同案犯。其妻子、退休职工姜秀峰多次帮助李一起收受贿赂,其以受贿罪,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个体工商户、李长轩的情妇叶晓宛同样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作者: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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