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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出租车行业全面推行退出机制

2013-07-12 17:58:00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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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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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工作协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重拳”出击,严格治理出租车行业的各种“乱象”。对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的客运出租企业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实行完备的动态计分考核管理,年底前,将淘汰3家排序末位的出租客运企业。同时,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实行驾驶员退出机制。副市长牛向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交通治安分局、交警支队,市城运处、省计量所和各出租车行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当日的会议。

  力推退出机制根治“出租乱象”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以夜明珠为代表的出租车走进了人们的视线,由此拉开了兰州出租车行业由起步、规范,到发展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先后经历了拉达、黄面的、桑塔纳、红旗等车型的改朝换代,一直到当下的现代、捷达等主力车型占领市场。毫无疑问,在此过程中,出租车曾给兰州城市形象带来了一抹亮色。出租车行业与其他服务性行业一样,在经历了市场的洗礼后,在本世纪初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经过收购、兼并等体制方面的改革,兰州出租车行业进入了“两权归企、承租经营”的新时代,形成了以20多家法人为主体的出租车行业管理体系。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兰州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模式在市场中日益显现出了“弊端”。

  近年来,兰州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漫天要价、绕道行驶等方面的问题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谈论的诟病,颇受社会关注。一些出租企业法人缺乏事业心和进取心,缺乏创业激情,或多或少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无视社会和公众的需求,对企业疏于管理,不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由于受企业法人主体利益最大化的驱使,管理不善,进退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

  昨日召开的协调会,就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严格治理出租车行业‘乱象’”的指示精神,以出租车运价调整为契机,理清出租车管理思路,强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监督考核,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会议透露,市上将对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的客运出租企业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实行完备的动态计分考核管理,年底前,必须淘汰3家排序末位的出租客运企业。对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的客运出租企业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实行完备的动态计分考核管理,以切实解决和根治出租车行业中存在的经营秩序混乱、管理松散无序、拒载、强拼、服务态度差、投诉率高、社会满意度差等方面的问题,着力改变目前出租车行业中存在的“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和“临时救火”的现象,推动群众“打车难”,出租车违章率高,服务质量、文明形象差等行业管理顽疾的有效解决。

  强化体制改革提升服务质量

  一直以来,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不合理,驾驶员经营成本高、压力大是制约行业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的主要因素。为此,当日的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管理思路,强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利用运价调整这一契机,抓住有利时机,切实解决和根治经营秩序混乱、管理松散无序、拒载、强拼、服务态度差、投诉率高、社会满意度差等行业管理层面的问题。

  要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出租客运企业在行业管理中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切实扭转管理部门既管政策制定、市场监管又抓日常管理,客运企业不履行职责,重效益、轻管理的“错位”现象。对所属车辆监管不严、不负责任、秩序混乱的企业按照考核依据,坚决予以扣除经营指标,实行末位淘汰等相应的处罚。对纵容和无视所属车辆参与停运围堵、聚集闹事的客运企业,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清退出出租客运市场。

  针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运营矛盾突出等问题长期存在。思想观念滞后,行业政策导向不到位,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当日的会议要求,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绝不允许各出租车客运企业利用此次运价调整提高或变相提高出租车承租费,绝不允许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此次出租车运价调整乱收费、乱摊派。一旦发现,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行业管理部门要对驾驶员管理的培训、考核、准入等标准做大幅调整和修订,切实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以逐步提高从业队伍素质,改善行业服务质量。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驾驶员考核退出机制,对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夜班驾驶员入库登记、动态监管,对服务态度差、车容车况差、违章率高、投诉率高的驾驶员取消承运资格,予以坚决清退。

  解决瓶颈问题提高运营效率

  据了解,我市将进一步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行业技术监管水平。一方面要着力打造运营调度服务平台,推行出租汽车机打发票、电召等信息化业务,通过科学有效的运营调度手段,切实提高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大行业技术监管力度,强化视屏监控、GPS定位等技术手段运用,提高车辆违章、投诉取证监管效率,确保行业运营监管有效,平稳有序。

  据悉,我市将加快解决制约目前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瓶颈问题,按照国家和省道路运输和出租客运行业管理规章要求,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际,对《兰州市出租汽车营运服务标准》等行业现有配套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梳理、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按照行业运价调整后实际运营情况和管理重点对行业制度作进一步的调整完善,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合管理实际,行之有效。同时,将加快《兰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尽快以政府规章颁布实施,为行业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8月1日起出租车运价调整

  起步价由7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

  7月11日,记者从全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2013年8月1日起,我市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后的运价标准为:客运出租车基价金额(起步价)由7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其余项目价格标准不变。

  我市现行出租汽车运价系2000年制定的,近13年未作调整。在此期间,社会平均物价水平变化很大,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汽车零配件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加之机动车数量增加和道路通行压力增大,行业运营成本逐步增大。此次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中,按照定价程序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在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和充分考虑出租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而确定的。

  据了解,调整后的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的执行范围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出租车公司。 记者 张万宏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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