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现在是个热词。这与政策的助推密切相关。
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有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随后出台的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提出培育职业农民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的一个重要组成就是新型职业农民。
就新型职业农民,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的定义是:以市场运作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以农业为稳定职业、具有较高素质和社会责任的农民。
由于工作原因,我同不少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过深入交谈。他们有深深的爱,也有深深的怕。
怕农民违约。相较于用人力畜力耕种“一亩三分地”的传统农民,运用农业机械的新型职业农民耕种的土地多得多。地从何来?租其他农民的。为了提高生产率,新型职业农民会在成片的土地上铺设现代农业设施,比如滴灌管道等。但部分农民的契约意识并不强,今天他愿意把地租给新型职业农民,但哪天他不愿意了,想把自己的土地收回来,而租地契约并没有到期,这时新型职业农民就麻烦了——把地还给出租人吧,他在这片地上投巨资兴建的现代农业设施就打水漂了;不还吧,部分农民会上访甚至堵路,地方政府迫于维稳压力常常会给新型职业农民施加压力。湛江一位农业企业家就曾对我说,他最担心的就是农民突然有一天违约,不愿出租土地。虽然签租地合同时,农民都签名并按了手印,但如果他们违约,企业也拿他们没办法。“就算官司打赢了,农民也没钱赔你。”
怕自然灾害。土地分散时,农业经营的风险也是分散的。当新型职业农民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经营时,风险也集中了。对部分新型职业农民而言,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可能令他赔得一生都爬不起来。仲恺农学技术学院的三名大学生杨学成、蔡志矿、汤文辉在毕业不久后相约到英德当起职业农民。建大棚,种西瓜,拓市场,他们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将“现代农庄”经营得风风火火,多的时候请了30多个人在地里帮他们干活。可是一场飓风毁掉了一切。2003年8月4日,山谷里哗地刮来一阵阵狂风,60亩竹木结构大棚一下子倒塌在地,摔碎的小西瓜滚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瞬间一切归零。为了维持生活,他们还到附近的工厂打小工,甚至吃了一个月的粥。后来是英德市科技局20万元的无息贷款让他们起死回生。
我发现他们的怕,看上去各式各样,说到底都是市场不完善引起的。文首在下定义时提到,新型职业农民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市场化”。但个体农业向规模农业的市场演进刚刚起步,在这个新兴市场中,还有很多规则尚未确立,规则与机制的不确定性扩大了新型职业农民所面临的风险。
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十分重视。但一谈及培育,很多地方政府就习惯性地办起了培训班,希望帮助职业农民提升种养技能、市场技能等。这个工作可以有,但完善相应的市场规则和机制显然更重要得多。政府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签订正式合同,通过法律保障流转的合约化。其次要把农业服务业摆在与工业服务业同等重要的位置,比如引入农业保险机构、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等。(雷辉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