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代收7万元货款据为己有 货车司机潜逃1年后自首

2013-07-10 09:47:00 来源: 南方日报 
字号  

  东莞一货车司机郑某利用公司的多年信任代收货款,却携款7万元潜逃,后自首投案。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

  2004年2月,时年23岁的广西男子郑某入职东莞市某皮革有限公司担任货车司机,负责送货和收取货款。郑某在公司工作多年,一直得到公司的信任。2010年7月27日,郑某持公司的收款收据到惠州市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收取货款。期间,郑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货款7万多元据为己有,后携款潜逃。2011年10月15日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破案后,上述赃款未缴回。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本案,郑某职务侵占7万多元,没有退赔,但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黄彩华)

[作者:朱峰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