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3日电 题:城镇化会否掀起新一轮投资大跃进?
中新社记者 丁栋
城镇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其对中国发展的“引擎”作用不言而喻。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举债投资、人工造城,快速提升城镇化率的同时,也造成土地价格高企、社会成本高昂、债务风险高悬的“三高”现象,给经济长久健康运行带来潜在风险。
“城镇化建设要防范‘五大误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辜胜阻近日提出,城镇化要防范有城无市的“拉美化陷阱”,有速度无质量的“速度至上陷阱”,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房地产化”陷阱,农民“被上楼”的掠夺式发展陷阱和大城市病陷阱。
“五大误区”的批评可谓恰逢其时,其根源是一些地方将市场主导转变为行政手段人为推进,以城镇化为手段一味追求GDP的增长。2013年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下一步中国城镇化将如何开展,以规避以往的种种问题?地方政府能否抑制投资冲动,避免城镇化演变为新一轮投资大跃进?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城镇化建设的报告时说,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多个重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制度顶层设计”。
“我国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城乡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这决定了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徐绍史强调。
同时,自2010年起由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参与的城镇化规划编制已形成规划文稿,在大量前期研究、实地调研和专题研讨基础上,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中。
这无疑向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即官方已经意识到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对此进行有效纠偏,将从规划编制入手,稳步、审慎地推进改革,宁肯牺牲一些速度,绝不会逆规律而动。
城镇化关键环节之一的“土地”问题,同样也被纳入改革议程,改革思路已经明确,政策建议“初稿”已成。
国土资源部日前提出27条土地制度改革建议,支撑城镇化转型发展,改革内容涉及土地用途管制等重点领域,改革目标涉及土地收益对城镇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城镇化成果等七个方面。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必然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将新型城镇化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相融合,有助于推动土地高效配置、节约集约利用,释放改革红利。
在高层看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将成为重要突破口。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棚户区改造,今后5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今年改造304万户。
专家认为,从棚户区改造入手,把钱用在“刀刃”上,可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不仅可以解决城市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更有助于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实现健康、平衡、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