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家违法,回家谁给假?
上班族抱怨探亲假“名存实亡” 不敢休也休不起
不回家看望老人将被认定为违法!从本月起开始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激发了人们对于探亲假的强烈渴求。可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探亲假已经实行了近30年,但至今却仍属少数人的“小众福利”。对于这个假期,上班族普遍“不知道、不敢请、不愿请”,即使有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撑腰,也很少有人表示愿意冒着减工资、丢工作的风险申请探亲假。
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就正式公布,其中明确规定了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等三类探亲待遇,假期分别是每年30天、每年20天、每4年20天。可是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早已大大失去了效力,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削弱甚至废弃了这项职工权利。
前几天,同事们聊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贾小姐借机壮了壮胆子,开玩笑似的对领导说:“既然法律都规定要回家了,那我可要请探亲假回家了啊?”另外几个同事也纷纷附和,领导很爽快地回答:“行啊,先把这个月的活干完了,就能休!”大家听了这话,默默地使了个眼色——领导的心思大家心知肚明,每天的工作都是有任务指标的,怎么可能提前把一个月的活都干完呢?主任虽然是开玩笑,但实际上已经很明确地表明了态度——想休假?没门!
除了不能休的无奈,“探亲假”还遭遇了不敢休、不愿休的尴尬,“忙得没时间看妈”成为一种现实的无奈。一家门户网站进行的调查显示,在近9万名被调查者当中,超过4成被调查者根本不知道有探亲假一说,57.17%的人虽然知道有这个福利,也不会主动去申请,因为“我们连强制休假的机会都没有,还提什么探亲假?”记者随机采访的十几个上班族当中,也只有两个在国企和机关工作的员工曾经享受过这个假期。
“不要说探亲假了,我们有个同事害怕自己假休多了别人顶了自己的岗,原本4个月的产假,只休了两个月就跑了回来。现在的岗位都是这样,你能干就干,干不了后面有的是人在排队等着。休20天的探亲假,可能你的客户或项目就被别人抢了,你说这假谁敢休?”被采访者当中不少人不敢请假都是出于这个原因。
“现在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走了,谁能来替你的岗呢?”在一家食品生产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的朋友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5年多,还从来没有一个员工主动来申请探亲假。因为任务量的完成情况直接跟工资、奖金挂钩,休假20天,任务完不成,收入会少得可怜,所以即使有人知道有探亲假这回事,也没人敢用半个月的工资来换取这个难得的假期。(记者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