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9时06分,华蓥市公安局溪口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华蓥市某水泥厂有一职工因单位领导调整了他的工作想不通继而发生口角,最后站在办公楼楼顶欲跳楼自杀。
接报后,溪口派出所所长张志宏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欲跳楼职工名叫鲁某(男,42岁,四川井研县人,系该水泥厂机修工人),因不满工作岗位调整,与单位领导发生争执后,心里想不通便冲到该水泥厂办公楼楼顶欲跳楼。
民警赶到楼顶后,一边对其进行劝解,安抚其激动情绪,一边与其进行交谈,掌握其内心想法。在准确摸清其心里症结后,民警找来厂领导及其熟识的同事,由厂领导当场表态暂不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同时授意其同事以递水的名义慢慢接近鲁某,近距离进行劝导。
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鲁某的激动情绪渐渐平息了下来,于9时30分左右主动随民警离开楼顶。(彭怀林 魏治川 记者 徐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