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昨日从深圳罗湖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官微就罗湖区电梯运行致实习女护士死亡事件(详见南方日报5月16日报道)发布消息称,经查,该事故原因是电梯保养负责人吴某在保养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能确保长虹大厦电梯安全运行。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上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长虹大厦1号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出现故障,将一名24岁的实习女护士的头部夹断致其死亡。事发时,涉事电梯下行至3楼,实习女护士王某还未完全走出电梯轿厢、在电梯轿门和层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电梯突然向下运行,导致发生事故。
据了解,该事故电梯于1992年出厂、1994年登记使用,为SP-VF型号的三菱品牌电梯,维保单位为伟达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日前披露的情况显示,曾参与电梯事故技术勘验的有关专家表示,电梯制动器的制动臂上销轴使用了液体润滑油进行润滑,这些润滑油容易进入制动鼓及制动闸瓦之间,这样制动力矩就大大下降,出现极为危险的状态。 (记者/张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