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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服刑期间房子被一朋友卖掉 房地产中介喊冤

2013-06-19 09:01:0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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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随刘女士来到金城华庭小区,由于目前房子已经被出售,她只好在楼下看看自己的房子。 深圳商报记者 胡嘉伟 摄

  日前,市民刘女士向本报投诉称,自己物业在未经她许可情况下,被房地产中介莫名变卖。记者连日多方调查,发现关键证据委托公证书竟是假的。记者联系银行、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都未有回应。

  人在外地“被”签委托书

  据刘女士介绍,她2003年在罗湖区凤凰街购买了一套房,2006年她赶回了吉林老家,后来一直没有回到深圳,直至2009年,刘女士想将深圳的房子卖掉,由于家里有事一直走不开,因此她便叫亲属来到深圳。但银行方面则告知,房子已经被刘女士的一位朋友走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卖掉。刘女士表示,她没有签署过委托书,没有委托人卖房。

  公证书造假房子莫名被卖

  事实上,刘女士这次回老家不是处理家事,而是关于一起刑事案件。刘女士表示,因为一起故意伤害案,她被法院判了9年。2009年房子被卖时,她还在监狱服刑。直至2012年年初,她获得假释出狱,刘女士就马上来到深圳想看看自己的房子是怎么回事,到了她所住的金城华庭小区,发现自己的房子已有人入住。

  事后,刘女士经过调查,发现卖房时签订的委托书上有她的签名,时间是2009年7月份,委托书上还按了手印,同时还有一份深圳市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证明刘女士在委托书上签字了。事实上,委托书签署时间,刘女士仍在监狱服刑,没有人任何找她签过委托书。

  记者随后联系了深圳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根据公证书上编码查询到,该公证的委托人并不是刘女士,而是一名男子;受托人分别有马某某、陈某某、谢某某、蓝某某、黄某某,其中谢某某是中介公司房产中介,而陈某某则是一家担保公司的员工。刘女士认为,她不明白对方是怎么获取她的相关信息,房地产中介、担保、银行、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均没核实公证书真假,就把她的房子过户到了别人名下。

  房地产中介喊冤

  昨日,记者联系了当时参与卖房的地产中介谢某某。他说,对于这件事情,派出所也找到他了解过情况,如果真是如刘女士所说,委托卖房,最关键的就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是假,根本就不可能过户。

  谢某某说,一般有人上门咨询卖房,如果不是业主本人,而且房产又抵押在银行,他们会向委托人出具一份担保公司提供的委托合同,但必须取得业主本人授权,也就是要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委托合同上除了他本人之外,另外4人均是担保公司的人,只要委托人有公证书,便可以卖房,并且以业主名义签名。

  如果公证书是假的,首先担保公司就能审核出来,毕竟担保公司要先付钱给银行将房产证红本赎出来,就算担保公司出现了纰漏,那么银行和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也应要核实公证书真伪,如果公证书的假的,根本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他也不明白这件事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深圳商报记者 彭晨

[作者:王珊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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